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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83赎罪【13号更新】(2 / 2)

直到他八岁那年,一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到访,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与担忧:

妈妈再一次怀孕了。

由于生活在响应国家号召的首都京城,又是住在机关大院里,杨涌泊身边的同龄孩子们几乎都是独生子女,而属于“几乎”之外的,都是双胞胎。

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们自然都会对“拥有一个兄弟姐妹是什么体验”产生好奇,但早聪的杨涌泊在偷听父母谈话得知自己可能会有个弟弟时,内心却是极度的恐慌与不安。

大院里那些阿姨们的戏言再度浮现在杨涌泊的脑海里。

“你爸妈生了小弟弟就不要你了!”

那是杨涌泊第一次做噩梦,他看到父母将原本属于他的爱都给了弟弟,爸妈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只能蹲在角落里备受冷落地看着他们和谐的“一家三口”。

意识到这个未出生的弟弟可能会夺走他所拥有的一切,一颗阴暗的种子在杨涌泊的心灵缝隙里生根发芽了。

他不能让这个弟弟抢走他的一切!

于是杨涌泊比以前愈发用功读书,并积极关心自己的腿疾,让父母看到他的价值。

他还不能够被放弃!

他有意无意地在父母面前提起曾经在滇城时身边小伙伴们都有兄弟姐妹,为什么他却没有呢?

他假装自己并不知道什么是“超生”什么是“违法”,只是天真地表达着对兄弟姐妹的向往和期盼。

而他越是表现得期盼与渴望,越是让父母的内心萌生愧疚。

儿子天真无邪的面容,无疑是在对闫莉芳与杨志忠发出灵魂拷问。

他们的儿子是那样向往着美好的明天,而作为他父母的他们,却在犹豫着是否要放弃他。

简直愧于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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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杨家兄弟俩都老腹黑了→_→

写到大半夜,突然让我发现文中出现了大bug。

我翻查资料,发现如果头胎是病残儿的话,经过鉴定之后是可以申请生二胎的。

我能查找到的文字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年,但从几份报告上来看,一个市(或者地区)能通过批准可以生二胎的病残儿并不多。

第一份资料是1987年-1991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县52个乡镇4年时间里只有228例病残儿家庭获准生二胎,第二份资料是2002年-2006年,山东省胶州市4年时间里有365例病残儿家庭获准生二胎。

虽然人数不多,但说明还是可以的……

草率了,没想到会出这种bug==||||毕竟蛙鸽身边没有病残朋友,没意识到还有这样的政策……

我看看后面能不能稍微圆一下……

顺便科普一下,小儿麻痹症(脊髓灰质炎)虽然会传染,但是不会遗传,而且如果父母得过小儿麻痹,生下的孩子可能反而会有抗体,不会再得小儿麻痹。

再顺便科普一下,我国现行《婚姻法》最初颁布于1980年,1981年正式实行,规定法定婚龄为男23周岁,女20周岁。

在此之前,有一部旧婚姻法,颁布于1950年,规定法定婚龄为男20岁,女18岁。

所以,杨大哥四岁的时候,杨爸杨妈不过二十五岁是合理的。(叉腰)yusんuщuuk.vip(huwuuk.vip)

然后,现行的《婚姻法》将在明年2021年1月1日废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其中所有条款。

除《婚姻法》外,《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行百度了解情况。

再补充一下,《民法典》中为协议离婚提供了“离婚冷静期”,即协议离婚之后,有30天的冷静(反悔)期,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都可以反悔,并撤销离婚决定。

在冷静期内,你们双方依然还是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所有财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冷静期内是不能随意处置共同财产,也不能和别人结婚的。

【敲黑板】离婚冷静期仅适用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不用遵守的。

【但·是!】诉讼离婚一般大多数第一次都不会判离,因为只有四条法院才会判离婚:

1、重婚。

2、家暴、遗弃、虐待

3、黄赌毒恶习屡教不改

4、感情不和,分居超过2年。

其他情况都不会判离,而第一次诉讼离婚之后要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诉讼。

而选择分居2年的,也不一定就能判离,如果不能判离,还要让你再分居1年才能离掉。

而家暴那一项,你得拿出足够的验伤报告,如果对方只是扇你耳光,语言羞辱,基本也离不了……

网上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讨论有很多,有兴趣的读者同样可以去翻看一下。(我真的不是在宣传恐婚啦_(:3」∠)_相信每一个小可爱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个人都将是和你白头偕老的今世良缘)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给我下一本书做个铺垫,书名是《离个婚好难》,讲苏秀和郑毅的,暂时还未开书(大纲都没写),正式开书时会在微博和旧文里发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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