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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娱乐圈搞硬科普 第6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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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筱雯:我原本只是想让你哥哥凉,但我看你是想让他死。既然如此,我这里还有点热闹的东西。难怪有些人当人一套面人一套,不务正业,手段下作。原来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玉亮文化蛇鼠一窝,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图片]】

谢筱雯发了一条微博,带了很多图片。

其中放在最前面的一封信,是玉亮文化的一位叫石明鱼的姑娘写的信,检举信,信中的内容是举报玉亮文化的老总性侵。

【——我向公司实名举报。我不知道我将遭受什么,但我永远不会后悔。】

……

【卧槽,这不是前段时间抑郁症退圈的那个女艺人吗!】

【看信的内容,是公司逼迫的啊。这么黑暗的吗?前段时间这姑娘发过微博,但没什么水花。】

【好可怕,这是真是发生的吗?】

【还有照片啊,这是酒桌照片吗,那个人的手往哪里放呢?辣到我的眼睛了操。】

【师森泽也在酒桌上,笑得好他妈猥琐啊。】

【……】

大多数的人都惊掉了下巴,只有一部分训练有素的死忠粉在想不通。

【为什么全世界都在和哥哥作对?】

【这是网暴!】

【这关哥哥什么事?这是公司的事,请精准点草。】

【难道没人觉得,这是针对哥哥的一场阴谋?】

【哥哥好可怜,哥哥只有我们了。】

……

好家伙,可怜可怜自己吧。

花锦看得一脸难受。

这说的都是什么屁话?

她自己的评论区也出现了激动的师森泽粉丝,开始不知道搬来从哪个粉丝群看到的阴谋论,质疑她的动机。

花锦打开了文档。

这些粉丝,未免太过想不开。

她们究竟知不知道,她们在为谁说话?

·

【花锦:

一、你的钱究竟养了谁?

目前,我国的娱乐圈产销链为:粉丝——艺人——经纪公司——平台——广告商的模式。

艺人被经纪公司包装,活跃于各网络平台,高层的艺人身上通常有数以千万计的代言费,是广告商品牌方投资的,是明星的主要收入来源。因为这种产销模式,一般明星合同上,都会明确以广告商的利益为首要。

广告商在艺人身上投资的广告费不低,本质上是彻底的商业行为,所有的投入都会在往后的销售中赚回来。

从谁的身上赚——粉丝。

在粉丝——艺人——经纪公司——平台——广告商的模式中,艺人、经纪公司、平台、广告商,都在盈利。

钱从何来?自然是从最底层——数量众多的粉丝身上来。

只要是高代言费,必然代表着对粉丝群体的经济剥削。

……

第57章 群体极化

演员的主要收入为片酬,以剧方利益为重,对电视剧受众负责。

歌手的主要收入为专辑、演唱会门票。以本身作品为首要,对消费者即粉丝负责。

但明星不同,明星的主要收入为商业代言,对品牌方负责,则以广告商利益为重。

直白表达为——带货。粉丝通常为了维护自家明星的商业价值,会有冲销量的行为,即大量购买本不需要的商品。

只要存在“高代言”,就必然存在对粉丝群体的经济剥削问题。

无一例外。

这和明星本人的私德关系不大。

无非是,私德过关的明星,对粉丝进行经济剥削。

私德欠缺的明星,对粉丝进行经济剥削和情感剥削的双重剥削。

很不幸,师森泽的粉丝,你们属于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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