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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番外八.倾心不晚(中)(2 / 2)

孟随与昭夕都是美人,自小接触了不少演艺圈的人,又怎么会对她这样的小人物感冒呢?

不记得她才是寻常事。

陆向晚只是有那么一点点失望,因为那日的一点恩情被她牢牢记住,对孟随来说却不过是举手之劳。

他转头就忘了,她却刻在了心里。

*

帕拉梅拉停在地下停车场里。

陆向晚道谢说:“谢谢孟总,那我先回家了。”

咔嚓,车门被锁上。

陆向晚一怔,不明就里望着他,虽然视线模糊一片,其实什么也望不清。

孟随淡淡说:“外面下这么大雨,你就让我这么开回去?”

陆向晚顿了顿,“开车好像也淋不着雨吧?”

“万一又熄火了,怎么办?”

“您不是挺会处理这种事的吗?像刚才那样,检查一下,车技稳稳地开过去。”陆向晚还提醒他,“孟总您绕段路吧,别原路返回,不走积水的地方应该就还好。”

“不好。”

陆向晚:“?”

孟随侧头看着她,“我送你回家,又淋得浑身湿透了,出于基本的礼貌,不应该开口邀我上去坐坐吧?”

陆向晚有点琢磨不透他的心思。

这男人,忽冷忽热,忽近忽远,有时候沉默冰冷,有时候温柔腼腆……

怎么,你以为你是波斯猫吗?

陆向晚:“出于礼貌?”

孟随:“客套一下也不会?”

行吧,既然他都这么说了。

大概演艺世家就是这么注重细节,教养良好,即便没想跟她扯上关系,也非要她礼貌十足地把该有的礼仪都行使了——

陆向晚不咸不淡开口说:“那孟总要不要上去坐坐,喝杯热茶?”

非常敷衍。

说完就想让他开锁,她要麻利地滚了。

哪知道——

孟随:“好。”

陆向晚一愣,“什么?”

“我说好。”孟随咔嚓一声解了锁,比她还先下车。

看她傻不隆冬愣在车上,他还俯身敲敲窗,神态自若道:“不是邀我上去喝杯热茶吗?还留在车里干什么?”

陆向晚:???

莫名其妙下了车。

又莫名其妙一同步入电梯。

一楼进来个男人,她也没放在心上,却见孟随忽然眉头一皱,挡在她面前。下一刻,忽然雷厉风行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虽然他的外套也是湿的。

陆向晚:“孟总?”

她疑惑地抬头望着他。

男人面无表情,只冷声吩咐:“穿好。”

一直到走进家门,陆向晚先客气说了句:“孟总随便坐坐,我去换身衣服。”

她回到卧室,第一时间从桌上拿起框架眼镜戴好,扭头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才忽然明白过来。

不是,这衬衣怎么……?

靠,全透明了?!

她一惊,低头看着在衬衣后一览无余的蕾丝内衣,面上一阵青一阵红。

背抵在门上,她捂住脸生无可恋地想着,可不可以不出去了!

让客厅里的人自生自灭吧。

她不想见人了!

下一秒,那人敲门。

惊得她迅速直起身来,一跃离门三米远。

“干,干嘛?”

“有毛巾吗?”孟随问。

“等,等我一下!”

陆向晚匆忙脱掉湿衣服,随便拎了件干净衬衣换上,又把裙子扔地上,换了条休闲西裤,这才开门出去。

孟随的视线在她身上扫了扫,陆向晚差点没绷著脸,烫到自燃。

他仿佛觉得这身造型很不可思议。

“你在家也这么穿?”

“有您在,我总不能穿睡衣吧?”陆向晚一边说,一边逃难似的往浴室走,打开角柜给他拿了条干净毛巾。

“所以除了睡衣,你衣柜里就只剩下工作服?”

“?”陆向晚看看自己的衣服,“孟总有什么指教吗?身为记者,这种衣服有什么不对?还是您觉得我穿得不得体了?”

“倒也没有不得体,就是觉得正经过头了。”

孟随接过毛巾,非常自然地擦了擦头,仿佛身在自己家里。

哇,她真是佩服他这种身在何处,都好像一切尽在掌控中的样子。

陆向晚气不打一处来。

这不是她家吗?

怎么她这么浑身不自在,他却这么能kehielfathe?

由于失了智,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和孟总比起来,我的确不得体。毕竟您人前西装革履,人后白t大裤衩子,这才叫得体。”

空气中有刹那的岑寂。

孟随仿佛在怀疑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

0.01秒内,陆向晚转身往厨房跑。

“我说天冷了,您受苦了,这时候理应来杯热茶暖暖身子。我现在就去给您烧水!”

孟随看着那个落荒而逃的背影,唇角微微一动。

白衬衣,黑西裤,还戴副框架眼镜,怎么看怎么像教导主任。

可是谁家教导主任脸蛋红红,眼波似水?

他轻咳一声,察觉到心内有点痒。

脑中莫名其妙就浮现出第一次在发布会上见到她的样子,那一天,她也是穿着这样正式的服装,一双笔直的腿在包臀下似白玉一般惹眼。

他与她四目相对,看见她面色泛白,嘴唇冻得发乌,一派楚楚可怜的样子。

双臂还环住自己,不时搓一搓。

嘴里倒是挺凶的,骂明时有钱没地方烧,全给耗在电费上了,空调开这么低,是要冻死几条咸鱼?

孟随不觉好笑。

又走了几步,再回头时,看见那个小记者回到了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一边搓着手,一边任劳任怨继续干活儿。

心下一动,他嘱咐助理:“去我办公室拿件干净外套,给她送去。”

助理:“哈?谁?”

孟随瞥他一眼,助理恍然大悟,“哦哦哦,刚才那个记者?”

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单纯的举手之劳。

心念一动,他就这么做了。

助理回来时,还跟他汇报说:“那位记者是新华社的,名字叫陆向晚。”

孟随一怔,“跟我说这个干什么?”

助理也愣了愣,自知失言,赶紧溜走。

然后孟随才回过神来,哂笑两声。

怎么,他以为自己看上那女记者了,所以才怜香惜玉?

后来散会,助理把衣服重新拿了回来,问他如何处理。

孟随说:“不要了,你处理吧。”

一件外套而已,给陌生人穿过,他是不会再穿的。

助理小心翼翼递上一张纸条:“那位小姐还留了张字条给您。”

孟随一顿,接过字条,看见白净的纸上有一行清秀漂亮的小字。

“谢谢您的外套,祝您生活顺利,不知名的好心人^-^。”

那个表情符号令他怔忡片刻,随即扯了扯嘴角。

随手将字条放在书桌旁,没几天,字条就被压在了某摞文件下,又跑进了抽屉里。

时隔四个月,孟随打开抽屉,找一份合同时,忽然翻出一张字条来。

看着句末的表情,他又想起了那天的场景,和那个吐槽冷气开太足的小记者,又是一次失笑。

哪知道就有这么巧,当他回到家中,正巧听见昭夕在宣布,今年她要带闺蜜回家过年。

孟随踏进四合院里,抬眼一看,就看见窗边那个侧脸。

忍不住一怔。

明亮的眼,光洁饱满的额头,女孩儿笑着,有些腼腆地说:“给大家添麻烦了。”

居然是她?

孟随一时失言。

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

刚巧在今天翻到了那张字条,回家就碰见了她……

可等到他走进屋子时,已然收起了惊讶的表情,在女孩儿怔忡的视线里,他微微一笑,说:“初次见面,你好。”

四个月前的一面之缘,孟总还牢牢记在心上……开什么玩笑?

当时就已经被助理怀疑自己居心叵测了,事后一想,好像真的容易给人一种错觉。职场上的示好,向来有特殊含义。

孟随心道,要是这会儿一重逢,就立马凑上去说哈喽我就是四个月前给你送外套的那个霸总,女孩儿不定会怎么怀疑他呢。

低调。

我孟雷锋一向做好事不留名,你就叫我红领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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