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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十五章 陈留桥(2 / 2)

但郑朗还不满足,想要不冗,禁兵数量得控制在六十万到六十五万之间。少他也没有这个胆量,多了便会冗。

眼下禁蕃兵数量依然会成为国家沉重的包袱。

乐观的是厢兵,经过免税法与进一步裁减,缩小到三十五万人不足。等于自开战以来的最高峰,先后裁减二十几万,近三十万兵力。还得要控制,压缩到九十万人,宋朝冗兵的弊端便会真正渐渐消除。

已经算是不错了。

之所以如此顺利,正是因为改良型的保甲法,京畿与河北河东陕西,募得保丁三十几万人,至少让赵祯产生一个错觉,俺的兵力没有减少。

不但赵祯会这样想,一些守旧的大臣也会这样想。

这一法最巧妙的地方便是除税,有的官员想要功绩,想强行征保,那么税务减少,不鼓励征保,保丁数量不足,面子过不去。还会有纠纷,但有了这个微妙的平衡,纠纷不会很大。即便有,也没有人在意,全部在关注着庆历新政呢。

近三十万兵士减少,眼下没有为宋朝财政松压,相反,三十几万保丁,或多或少地为宋朝财政增加了一些负担。

若没有庆历新政带来的种种争吵,宋朝正在逐步恢复中。

就在这时候,发生一件事,一件不是很大的事件,最终震动朝野。

开封城南便是陈留县,陈留县南镇西侧的汴河上有一座土桥。这个土桥当初没设计好,多阻挡航道,于是迁于此地,然也没有设计好,桥墩对着航道,漕运来往船只依称不便,每次过这里时皆小心翼翼的,省怕撞到桥墩,船只沉没。陈留县催纲,也就是押粮官李舜举建议,将这座桥迁到他处。

听到李舜举反应,开封府尹吴育派开封县主薄李文仲与陈留知县杜衍前来核实情况。这个杜衍非是西府的杜衍,而是另外一个杜衍,同名不同人。李杜二人过来看了看,是不太方便。回去反应,吴育便下令拆毁此桥。

这时候出现了麻烦。

虽说是木桥,但能架在汴河上,桥也不会小,桥面高大,有数座桥墩,于是位于陆地桥面下面一侧被一户人家利用,如果拆毁此桥,他家的房屋也必将被拆毁。

这时代也有拆迁补偿的,补偿的形式不同,例如房屋,会给一些工料钱与地皮,让你重新建盖。或者占地,也给地钱,或者另给良地。不过人们还没有炒作地皮的慨念,政斧也没有指望地皮来赚钱,所以成本不高。

但象这户人家属于非法侵占,肯定不会补偿。况且房屋又造得美仑美奂,那有钱来补偿?然而这户人家是当地的大户,还带着一个卫尉寺丞职官在身,名叫卢士伦,正好都官员外郎王溟以前租过他家的房屋,两人交情非浅。卢士伦送了一笔厚礼给王溟,王溟接受卢士伦贿赂后,便去找三司使王尧臣求说。他不会直接说不能动卢士伦家的房屋,而说这座土桥存在很久,没有李舜举说得那么严重,开封府是多此一举,浪费钱财。王尧臣与王溟是同年进士,两人平时有素交,形式类似郑朗与张方平。他没有想到其中的弯弯绕绕,便对户部判官慎铖说不必拆桥,节约财政。

他是一个三司使,总管着多少事务?这件小事,也不会亲自视察的,慎铖不同,听说后问了问,心中迟疑。于是耽搁下来,王溟见到王尧臣不动弹,又催问一次。王尧臣便第二次问慎铖。慎越误会,没敢直接问,王司使,不是拆不拆的问题,是卢家那个房屋。以为中间有猫腻,不敢得罪王尧臣,便说开封府已经开始强迁拆桥。

王尧臣有些来火,说了一句:“当初为了建筑此桥花费良多,仅用三十年,就忽然迁往他处,难道不怕浪费钱吗?”

有可能他是想节约经费,这个三司使做得很苦逼的,处处缺钱用,熬了一年多时间,容易么?想维持,必须精打细算。有可能是他不满吴育的强横态度。

然后殿中丞陈荣古前往现场察看,不便是存在的,但小心驶船,也不会造成船翻人亡的恶劣后果,又揣测王尧臣心意,陈荣古回来后就说无妨,没有李舜举说得严重。

这拆了一小半不拆了,吴育心中不服,弹劾陈留桥存在舞弊事件,弄到赵祯哪儿去了。赵祯再派监察御史王砺下去调查,王砺是事实求是,没有存其他的心,下去看了看,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卢家这个宅子卡住,中间必有猫腻,便上书如实反应。赵祯还不大相信,若是其他官员还好,还有一个王尧臣呢。再派工部郎中吕觉立案侦案。

不知道卢家此时会有什么想法,一个桥,居然惊动那么多大佬出面……最后卢士伦怕了,交待一小半,俺没有贿赂,仅送了一些礼物,原来便有故交,不为此事,礼尚往来也很正常。真相揭开,赵祯各打五十大板,王尧臣罚铜七斤,权户部副使郭难,知陈留县杜衍,开封县主簿杨文仲,陈留等县催纲、右侍禁李舜举,并罚铜六斤,皆以公罪坐之。户部判官、国子博士慎钺罚铜七斤,殿中丞陈荣古罚铜十斤,都官员外郎王溟追一官,卫尉寺丞卢士伦追一官,仍罚铜十斤,并以私罪坐之。

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闹起来,为一座桥,牵连这么多大臣进去,传出去也不大好听。

赵祯想事情消解,却传到范仲淹耳朵里,他认为赵祯和稀泥是不对的,上了一奏。臣身为参预大政臣子,刑名不当,臣不说则负陛下前曰之训,会成为天下罪人,所以臣要说。

陈留桥是真宗为损舟船,再三勘察后选定的地址,姚仲孙在三司,杜衍乞移此桥,仲孙不行。王拱辰知封府时,又请移之,拱辰不行。朝廷不知先朝有诏,许移乃失检,三司去年又为此桥兴修,今又破材料,所以派人再三审度,乃是举职,非有私罪。

移桥文字,初九便送到王尧臣说,初十王溟才为陈留请回,王尧臣先发言,问移桥利害,王溟这才回答,非是王溟所请托而后行。

堂高则陛高,诸公卿者,所以尊天子的原因。三司使主天下大计,在天子股肱之列,有罪,则陛下自行贬废,不可使法吏以小过而辱之。投鼠忌器,正是在此。陛下纵然有轻视近臣之意,不可外示于人。

王溟租卢家宅子,每月付房钱一千,其时已迁于辰州通判,只是暂时借住,当时王溟为本县守官,卢家不愿收钱,王溟尚不肯,只因王砺奏,于是捉卢士伦入狱,至有虚招(意外之音是屈打成招的),岂可因一两千钱,便使员外郎请托此事?因停止追官,或与罚铜监当,省得外边怨说,又避免本人频来诉冤昭雪,烦恼朝廷。

陈荣古裁定桥事,说案账上说所损船只五十只,多是因风吹拂,船夫驾驭不当,以至船撞到桥墩上磕撞致损。只有五只乃是桥而致损,可移桥时称人命及陷没财物事,都是虚诳之言。所以荣丁定夺,不得移桥。今王砺所奏移回原处,一违先朝诏命,二新桥始建月余,还没有修好,便闻损却舟船,撞折桥柱,及水势稍恶重载船过往更不易。

慎越是三司判官,移桥公事本属其主管,王砺重新定夺,也派人再次探问当移不当移,并无情弊之举。

王砺与王尧臣虽是同宗弟子,素不相喜,因此定夺,诬三司情弊。又奏慎越是尧臣所举,必有歼谋。事实别无情弊,更无歼谋,不值得。王砺亲自守定此事,当以实闻,以免风闻之失。

这件公案是当不当移桥,但在这时代,桥虽方便过往行人,然而一建,船只必然产生诸多不便。后世的船还往桥上撞呢,况且这时代的帆船。拆有拆的理由,不拆也有不拆的道理。可在双方的推动下,这件公案又达到一个高峰。范仲淹说话还算含蓄的,也不当说,值得吗?并且赵祯也从之,准了范仲淹的奏折。

范仲淹说了这么多,有的地方刻决歪解,争的仅是一个私罪。公罪是办事不力导致失误,责不重,也不失其德。私罪便是官员存私心,为人情,或受贿,或其他故,判罚不公,应重处,并且一旦戴上私罪的帽子后,以后仕途也会受阻。

既然从之,也就没有多大的问题,不就是判罚几斤铜吗?值多少钱。

可是有一个王砺在里面,欧阳修能不能放过去?其实在庆历新政中,欧阳修起了很大的负面作用,不仅开党争之端,而且其人几乎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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